家电产品“谁生产,谁回收”能否实施,难在什么地方?
发布日期:2020-06-10 10:33 浏览次数: 作者:家电回收网
欢迎来到家电回收网,我国是人口大国,家电产品的受众很多,家电产品的销售体系也已经发展到十分庞大而全面,家电的使用上基本能够覆盖大部分城乡地区。虽然家电产品使用是如此广泛但在废旧家电处理和回收方面,体系建设尚不够完善。家电设备在经历长时间使用之后,也陆续达到安全使用年限,出现故障甚至报废,变成了废旧家电。
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数据表明,当前我国正处于家电报废高峰期,每年淘汰废旧家电量达1亿到1.2亿台,并以平均每年20%的涨幅增长。今年报废家电预计将达1.37亿台。可见,废旧家电拥有庞大的数量,这将为尚未完善的家电回收体系带来很大的压力。
当前,我国废旧家电回收主要依赖个体小商贩,但由于缺乏规范,回收的效果以及对环境影响上难以监控。一些商贩在回收废旧家电之后,或自行拆解变卖或经过简单处理就再次出售,让很多没有质量保证不够安全的二手家电产品在市面上再次流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部分商贩对回收的旧家电进行暴力拆解,往往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面对种种弊端,是时候建立健全而科学的旧家电回收体系。
针对这些弊端,有不少人提出了“谁生产,谁回收”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国外“谁生产,谁回收”早已成为惯例,欧盟早在2003年就颁布了《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指令明确要求生产者应负责废旧电子电器的回收和处理费用及回收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日本《家用电器回收法》规定,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任何商品的生产者都必需在生产销售前便考虑到回收处理的方式和成本。谁产出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意味着制造商,在家电产品回收的问题上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 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畅通家电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全链条。接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完善配套措施,引导更多家电生产企业认识到履行废旧家电回收责任和义务的好处,从而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做到应收尽收,实现企业、消费者和社会的多方共赢。
家电产品“谁生产,谁回收”能否实施,难在什么地方?
目前,我国包括旧家电在内的电子废弃物的主要管理过程包括收集、贮存、重复使用、再生利用等凡个环节。部分一二线大城市已形成废旧电子电器废品回收网络,它是由回收企业加上个体商贩通过流动回收、上门回收和居民区固定回收点组成。大部分中小城市乃至偏远地区,还未形成有效的回收体系,如果全面覆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则需要生产商全面部署回收网点,需要有较大的资金投入。
由于缺乏专门管理,导致所回收的产品大部分流向二手货市场、农村、经济不发达地区或小型的回收利用厂,造成安全隐患和对环境造成污染。实施“谁生产,谁回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住了废旧家电不受监管的随意流通,保障了消费的权益。另一方面,还需要考虑到目前大量存在着的以回收废旧家电为经济来源的个体商贩,如果全面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作为中间商的个体商贩的生存将会受到打击,可能会导致大量的失业出现,从而造成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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