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电器等将“无选择性回收”
发布日期:2021-08-11 21:43 浏览次数: 作者:家电回收网
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评价规范》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规,本市将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无选择性回收”,回收企业在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品类判定、估值定价并形成回收订单后,不应以任何理由拒收。
在专业人员管理方面,收集人员应经过专业业务技能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规范及相关应急措施等,按操作规范开展收集服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无论是入库还是出库,都要有相关的登记记录。出入库登记记录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台账上要标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类别、产品来源、产品数量及重量、产品特性及危险性、入库日期和贮存位置、出库日期及去向等信息。(记者 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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