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7-27 浏览次数:次
1、回收企业门店应设立家电以旧换新专柜,以便于客户携带废旧家电前来交售;
2、回收企业上门服务人员应佩戴企业的工作牌以便客户识别,同时出示工作证件,且使用礼貌用语;
3、回收企业门店应设专门人员向交售客户提供以旧换新交售流程说明、五类家电回收指导价格、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等相关咨询;
4、由双方(客户、回收服务人员)依据回收指导价格议定废旧家电回收价,回收企业上门服务人员现场给付废旧家电回收金额,并开具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同时应注意如下要求:
1)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一式三联(第一联:回收联,由回收企业保存;第二联:拆解联,由拆解企业保存;第三联:销售联,由销售企业保存);
2)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内容必须三联套写,相关内容必须逐条填写,字迹工整;
3)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填写完毕后由回收人员收回第一联(作为回收企业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系统的依据)和第二联(随废旧家电一并交付拆解企业,并作为拆解企业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系统的依据和申领垫付资金的凭证),交给废旧家电交售客户第三联(作为购买新家电享受补贴凭证,并作为销售企业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系统的依据和申领垫付资金的凭证)。
5、回收企业应加强对回收工作的管理,并在半个工作日内将回收信息录入家电以旧换新系统。